商品退货及退款政策
- 1. 须持有正本发票,并于收货日起14天内申请/进行退货。
- 2. 退货商品必须未开封且与您收到的产品时的状况相同下才能退款
- 3. 商品在退货时必须保持完好的原包装。
- 4. 退货商品将收取 15% 的手续费。
- 5. 运费不可退还。
- 6. 客户需自行负责将退货商品运送至烈治文门店(#123 - 4600 No.3 Road, Richmond, B.C. V6X 2C2 Canada)所产生的费用。
- 7. 退货及退款必须以电邮申请。 申请获得批准后,请在指定期限内将商品退回本公司。
- 8. 消费时若有赠送任何优惠券、赠品等,退换货时须一并退回。
- 9. 若有任何争议,Wisconsin Ginseng Company Limited保留最终的决定权。
退货及退款流程
如欲申请退货,请必须在收到商品后的14天内以电邮(info@ginsengsales.com)进行申请。
- 1. 申请时请提供以下数据:
- a. 订单ID
- b. 收据副本
- c. 联络人姓名
- d. 联系电话和电邮
- 2. 您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邮收到申请参考号的通知。
- 3. 请于收到申请参考号的电邮通知后7天内,将商品及发票和申请参考号一并寄回烈治文门店(#123 - 4600 No.3 Road, Richmond, B.C. V6X 2C2 Canada)并于寄出后提供快递单号。 请自行支付寄回商品的运费,如因运费不足,本公司有权拒收退货,而您将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。
- 4. 本公司收到退货后会查看该商品是否符合退货及退款细则。 经确认后,客户服务中心会发出确认退款指示,您将通过原本的付款方式获得退款,一般会在30个工作天内完成退款,但实际退款时间则视乎发卡机构、银行或电子支付机构而定。